■案件內容介紹
公告案號:
115職一117
公告地址:
新北市三重區自強路四段31巷11號12樓
公告建坪:
權狀坪數:46.35坪
使用坪數:46.35坪【主建物:23.18坪;附屬:4.18坪;車位:9.39坪
;公設:9.60坪;增建:0坪】
完工日期:97.12.09
公告地坪:5.46坪
拍賣底價︰
依各拍次底價無人買受時,酌減百分之二十估算:
第1拍115/06/24【2600萬】點交→待拍
第2拍000/00/00【2080萬】→時間未定
第3拍000/00/00【1664萬】→時間未定
類型︰
一般事務所/電梯大樓
樓層/總層:
12層/共13樓
鄰近學區︰
永福國小.三和國中
鄰近交通︰
步行至三和國中捷運站6分鐘。
福隆里公車站539539預約公車..等多線公車。
案件介紹︰
全民開獎由東村建設興建,整體分為兩大棟別,總戶數約281戶。
社區採取24小時警衛管理模式,嚴格控管人員進出並提供包裹代收
服務;內部規劃有中庭花園、健身房、會議室、遊戲室,公共空間皆
配置有無障礙設施;設有統一的社區垃圾集中專區,住戶不需配合公
家垃圾車時間,由專人負責清運(無冷藏設備)。
緊鄰溪尾街美食街與自強路商圈,附近有傳統市場、多間連鎖超商、
碧華國小及三和國中,整體文教與生活機能相當完備。
■法院筆錄節錄重點內容
■執行名義:《拍賣抵押物》
1.法院人員現場查封建物時據債務人林OO陳稱建物為歸國時自住使
用,拍定後依現況點交;但如有其他依法不能點交之情事,法院得
不點交。
2.登記謄本記載本件標的有分管停車位,債務人林OO陳稱車位目前
有出租於他人使用,應買人應自行查明是否屬實及其實際使用情形
,拍定後不點交,拍定後不得以此爭執聲請減少價金或撤銷拍定。
3.本件不動產有抵押權設定,於拍定時,即塗銷抵押權。
4.本件拍賣標的之土地共4筆其使用分區為乙種工業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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■法拍屋小常識:
法拍屋法律依據為強制執行法,以下簡稱(強)
1.強)第91條拍賣之不動產無人應買時,執行法院應酌減拍賣最低價額;酌
減數額不得逾20%。
強)第93條再行拍賣之期日,距公告之日,不得少於十日多於三十
2.本案資料為司法院、金拍屋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及其他公部門標售公告,轉
載並整理而成,如有遺誤,應以以上各單位標售公告為準。
3.法拍屋無法入內參觀,但可藉建物平面圖推斷室內格局是否方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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