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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院公告使用情形
1‧100建號建物經本院現場查封,債務人在場表示房屋皆出租給房客使用,房客係於112年開始承租整棟,可能有轉租其他人。嗣據債權人陳報租約,房屋係由債務人曾O芸委託第三人賴O威代為管理,賴O威將整棟房屋出租予承租人楊O堅,租期自113年3月5日起至117年3月4日止,若無違背合約得自動續約4年(即自117年3月5日起至121年3月4日止),若無違背合約再自動續約4年(即自121年3月5日起至124年3月4日止),共計12年,租金第一年至第八年為每月三萬四千元整,第九年至第十二年為三萬七千元整,故本件拍定後不點交。經鎖匠開門檢視,一樓建物有一間套房,後方有增建,二樓有三個房門,有一間套房,三樓為一層一個套房,均有人居住。
2‧2422建號建物因未辦理建築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,拍定後無法逕持不動產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。1樓、2樓後側部分經台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列為水平增建違章建築,該建物領有62使字第1084號使用執照,依臺北市違章建築處理規則予以拍照存證處理;2樓頂部份經台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列為屋頂垂直增建違章建築,為既存違章建築,屬影響公共安全之違章建築,限期拆除。拍定人應自行負擔被拆除危險,不得異議,請應買人注意。
《給付票款》
[他項權利:拍後塗銷]
法院公告另有增建約18.09坪
指名:蔣先生現任台灣不動產拍賣協會秘書長
服務專線:02-2265-2389
行動電話:0922-465-931
依執行單位公告底價如未拍定時,酌減20%計算,如債權人指定底價除外。
估算下一拍,如有疑誤,概以執行單位公告為準。
法拍屋無法看屋,業經委託了解屋內現況
[第一拍:1668萬115年6月11日拍賣]
[第二拍:1335萬未確定]
[第三拍:1068萬未確定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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資料來源:司法院/台灣金融資產服務股份有限公司/法務部執行署
本物件若有遺誤概以執行單位公告為準
照片來源為:司法院,透明房訊,GoogleMaps
(拍定,撤回,清償,承受,結案之案件,此資訊皆主動失效,請留意!!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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